南郑党风廉政建设手机报
(2016年第6期)
总第30期
【廉政提示】
国庆将至,县纪委监察局祝您节日愉快!同时提醒你认真学习贯彻县纪委印发的《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的通知》(南纪发[2016]20号)精神,严守“十严禁”纪律要求。
【廉政要闻】
9月22日,市纪委召开县区纪委书记座谈会,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康杰强调:要准确把握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的核心要义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,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;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防“四风”隐形变异,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;要转变监督执纪工作理念,聚焦纪律审查重点,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方法,运用实践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,继续保持思想上的高度重视、查处违纪问题的高压态势,压实责任担当,坚持挺纪在前,严格执行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一律”换届纪律要求,强化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畅通群众举报渠道,确保换届纪律严明有序、换届氛围风清气正。
【案例通报】
近日,县纪委监察局对查处的公车私用、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、违规操办满月宴、违规操办升学宴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。这4起案件的查处,说明在当前严肃执纪,纠正“四风”的高压态势下,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,思想麻痹,心存侥幸,顶风违纪,防止“四风”反弹的任务还很重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从严从实教育监督管理干部。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发挥表率作用。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问题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。
〓主办:中共南郑县纪委 南郑县监察局
〓编辑:县纪委宣传部
电话:5519803 2016年9月30日